依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2014级法学卓越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学院拟组织2014级法学卓越班学生的见习活动。
1、见习目的:紧密结合专业实践和专业学习,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
力,从而提高全面素质。
见习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的各级领导。
(2)每个学生要注意形象,一定要着正装,不得染发。
(3)学生定期返校。
(4)每天做好考勤记录,写好见习日志,必须有用人单位盖章。
(5)根据考勤记录和见习日志做好见习报告和见习鉴定。
2、见习基地和见习地点的选择:丰台司法局等单位。
3、见习内容安排:
(1)见习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8月14日,共4周;
(2)见习任务:在此期间内要求同学完成见习报告(见习报告不低于3000字)和见习总结(见习总结要求不得低于1000字),开学两周内将交见习报告和总结交到班长处。
4、见习组织管理:学院成立见习领导小组,到各见习单位进行走访指导。组长:喻中;组员:谢海霞、米新丽、张益铭、张世君。
学院还将选派部分教师到各见习单位进行见习指导,并对学生的见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见习成绩由见习单位和学院老师共同核定。
法学院
2015年5月10日
实习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