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课集中考试定于2015年6月23日—26日(2012级和2013级学生)和7月13日—17日(2014级学生)两个考试周进行,请学生提前查询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请务必按照考试安排日期时间、考场参加考试,考前20分钟入场,抽号后对号就座;
2、考试请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遵守考试纪律。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学生如因伤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最迟考前一天向学生院系提出缓考申请,因病须有校医院诊断证明,校外医院须有诊断证明,挂号凭证、处方及医药收费单。
4、《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Ⅳ》、《大学英语综合Ⅱ》、《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按照教学班考试安排进行。英语考试考生自备耳机。
5、交换生回国和转专业学生需参加考试的,在教务处规定期限内申请参加期末考试,考试课按院系通知的日期、地点参加考试,考查课请与开课院系联系,若考试日期有冲突,最迟考前一天向学生院系提出缓考申请,否则按旷考处理;
6、如对考试安排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院系或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7、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以试卷为准。
教务处 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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