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上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召开学院教学文件讨论会,会上讨论了《2013年法学院“教学贡献奖”实施方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讨论稿)》两个教学文件,与会教师畅所欲言,为进一步完善法学院教学工作改革提供了宝贵意见。
会议由党委书记谢海霞教授主持,首先由教学副院长米新丽教授介绍了两个文件的起草过程以及在目前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米新丽教授介绍了《2013年法学院“教学贡献奖”实施方案》自2013年起实施的各项情况,该文件的重点在于评分标准的明确化,旨在对在教学上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予以奖励,其制定思路一是考虑到教师教学的质量,二是考虑到教师教学的数量。
与会教师深入探讨了该文件中有关奖励人数、奖励幅度以及奖励标准存在的待完善之处。高雁老师认为应当对教学贡献奖第一名进行重奖,鼓励教师们争先评优的积极性。李英老师建议加大奖励力度。王德山老师认为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应当提高指导小组组长的分值,同时增加大学生创新项目的评分标准。刘润仙老师建议对于结项答辩获优者的指导教师亦应予以奖励。尹少成老师建议将两项制度长期固定,作为今后教学评比的重要依据。
此后,米新丽教授介绍了《本科导师制实施办法(讨论稿)》的起草过程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该文件由郑文科老师起草,后经过学院讨论进一步完善,旨在提高本科生的教学质量,让本科生也能获得老师们的单独指导。对此,贺燕老师建议明确本科生导师制与班主任工作的区别,谢海霞老师提出应当明确每个教师的指导工作量的分配标准,报酬、工作量的计算方法,陈韩非老师建议应当体现学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刘润仙老师提出增设导师的变更、终止制度等。
喻中教授感谢各位教师提出的宝贵意见,强调“教学贡献奖”是鼓励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重要院级奖项,而本科生导师制度凸显了本科教育是高校教育的最重要内容,为本科生配备学业导师有利于引导他们更好地学习和生活。喻中院长介绍了调研其他学校进行“我最敬爱的老师”评比的方法,充分肯定了此次研讨会的调研意义以及各位老师所提建议的合理性,对两个学院文件的修改工作提出了展望。谢海霞教授最后总结了此次座谈会取得的成效,并鼓励各位教师在会后继续与学院领导班子及教学秘书沟通,积极献言献策,为提高法学院的教学质量水平作出贡献。
文:陶盈;图: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