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人才培养的要求、提升学院的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法学院于2013年11月8日下午召开了教学、科研文件研讨会,讨论院里拟出台的五项科研、教学重要制度草案。学院党总支书记谢海霞、米新丽副院长、副院长张世君及法学院的教职工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根据主题分为两个阶段。会议第一阶段由科研副院长张世君主持,他提请全院教职工对《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年度科研奖实施办法》、《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编制外学术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两个科研文件草案逐条提出意见。近年来,科研工作受到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大力重视,各单位争相出台鼓励和激励措施,《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年度科研奖实施办法》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拟设立科研成果奖、科研贡献奖和科研进步奖,按照确定的标准,按年度评定并据此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经过细致的讨论,老师们一致建议取消科研进步奖,并调整了原草案的某些具体标准。《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编制外学术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系响应学校的政策,为老师们设立软性学术组织、整合科研资源提供便利。根据该管理办法,学院鼓励教师积极设立柔性学术科研组织。
第二阶段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米新丽主持,全体教职工讨论了《2013年关于法学院法律实训项目实施办法》、《法学院分班规则(试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实践教学指导手册(意见)》三个草案,并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这三个草案分别由刘迎泽、郑文科、王德山三位老师起草后,经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修订。《2013年关于法学院法律实训项目实施办法》意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以模拟现实法律实践活动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负责项目的教师审核学生提交的文件,组织模拟庭审、立法会议、听证会议等活动,与学生互动,提升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法学院分班规则(试行)》是根据人才分类培养的要求,将学院本科生的人才培养分为卓越、涉外法务和学术提升三类,将分别实行不同的培养方案,届时将本着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实践教学指导手册(意见)》将实践教学分为“见习”、“认知实习”和“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四个阶段,分别在不同的教学阶段分段进行,不同的实习阶段设有相应不同的任务和目的,从而对学生实习以及实习单位的管理提供一些指导。
经过热烈而认真的讨论,教师们对以上文件草案逐一提出了修改建议,各主管副院长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释,并认真记录了各个意见,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文:贺燕;摄影:李春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