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于2017年3月15日在博纳楼213室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全体老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院长喻中教授谈到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我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完善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举措。副院长米新丽教授回顾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过程,并感谢老师们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支持。随后,她逐条介绍了培养方案具体条款的内容,与会老师结合自身教学经历,围绕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核心课程设置等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根据法学教指委的要求,增加《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课程;
结合财经院校特色,增加《经济学》类课程;
增加学生选课的灵活性。不应将某一类课程作为学生的强制要求,如数学科技类课程不必要求学生必选;
“素质类”中的“创新学分”的名称是否合适;“通识教育”的“应用写作”是否具有存在必要性;
增加“生态文明”课程,可以将其放到“法律与公民素质类”中。
增加民商事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案例研究等实务类课程。
本次研讨会取得了积极成效,对进一步完善我院《人才培养方案》贡献了新的思路和观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我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完善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举措。为响应学校“十三五规划”对教学改革的要求,我院一直秉承内涵式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教学模式改革,认真对待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本次研讨会必将为我院下一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提供新的契机,推进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文:魏庆坡
图:李春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