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接收条件、名额及提交材料
1、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身心健康。
2、之前学期的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记录,在本专业排名前50%,英语成绩高于或等于 75 分。
3、拟接收 30 名学生转入法学院。
4、申请的同学需提交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思政表现鉴定及简历。咨询地点:博远 410;咨询电话:83951202。
二、工作程序
1、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的要求,成立法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小组。
2、法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机构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接收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接收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审核数据真实,程序公开、公正、公平。
3、法学院对申请拟转入法学院的学生进行审核后,报送教务处纸质版审核结果,并通知学生参加法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4、组织转专业选拔考试。选拔考试由笔试+面试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 50%(笔试及面试题目不含法学专业知识),任何一项成绩不及格将失去转入法学院资格。
笔试包括中文写作占 50%,英文写作及翻译(英译汉)占 50%。
面试由法学院专家组成,包括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
选拔考试结束后公示成绩排名。
5、本办法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