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法学院全体2017级本科生从2019年7月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认知实习和见习。法学院历来十分重视实践教学,所有2017级本科生都统筹安排到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进行认知实习,且在实习中实行双导师制,即校内及实习单位的双导师。
经过多年探索和积累,实践教学已成为法学院的重要培养特色。迄今为止,法学院已经建立了20余个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如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二中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及嘉安律所等单位。同时形成了实习双选→实习→领导走访→实习评优→实习表彰的流程,规范了管理,提升了学生实习效果及质量。
在学生实习期间,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老师代表分别走访实习单位,7月10日至7月15日,法学院院长张世君、党委书记米新丽、副院长郑文科、党委副书记张益铭、院长助理尹少成及部分老师分别走访了丰台法院、嘉安律所、云通律所、海淀法院、方圆公证处等实习单位,深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良好沟通,听取实习单位的建议及实习学生的实习心得,在继续发扬优势的同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夯实实践教学,更大程度地发挥认知实习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中的作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在走访及座谈中,实习单位对我院的实习走访表示欢迎。学院领导介绍了学院发展情况,对各个实习单位给予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双方就深入合作,如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实务课程设置、院校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展开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各实习单位对我院实习生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我院学生实习态度认真、学习能力较强、独立思考能力突出,对我院实习生为分担本单位工作的努力表示感谢。
同时,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也对实习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同学们的基础法律课程能够更全面些,并进一步加强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丰富自身的工作技巧。此外,考虑到实习效果,各实习单位希望学院能加长实习时间,以保证实习的完整性。
实习生们对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们的悉心指导深表谢意,并对指导老师高超的专业素质、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了新的认识。实习生们一致认为,通过短暂的实习,让自己对理论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发现了自身理论的不足。也让自己认识到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理解法学理论。同时老师们的走访温暖了同学们的心,提高了同学们的实习热情。本次实习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学院学生,必须首先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通过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培养自己的法律职业能力,锻炼自己的耐心和细心,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为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做好各项准备。
通过走访与座谈,加强了法学院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交流,既实地掌握学院学生的实习情况,也听取实习单位富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了双方合作。因此,这必将有助于学院进一步合理规划学生的实习、实践,提升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