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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23

经贸大教发[2014]9号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质量,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检测范围

全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各院(系)推选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条 检测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上传“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文献比较后,重合文字部分所占的比例(不含已标注的引用部分),即检测结果<30%,视为毕业论文(设计)通过检测,检测结果≥30%,视为毕业论文(设计)检测不合格。

第三条 检测方式

1.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采用普检与抽检两种方式。

2.全校全日制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均参加普检,由各院(系)组织,学生自主进行检测。

3.全校按各本科专业(方向)学生数的10%左右抽检,由教务处组织。

第四条 检测流程及时间安排

1.普检时间安排在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前,学校为每名学生免费提供两次普检机会,两次普检由各院系具体组织落实。

2.学生每次普检需到“教务处网站—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凭账号密码登陆,将毕业论文(设计)上传检测后,自行下载检测报告(PDF格式),并将下载的PDF检测报告电子版发送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根据论文检测情况进行指导。各院(系)教学秘书及时下载本院(系)的论文检测结果与检测报告。

3.全校性抽检时间安排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后,答辩前。

第五条 检测结果处理

1.普检结果超过30%(含30%)的毕业论文(设计)为不合格,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抽检结果超过30%的(含30%)毕业论文(设计)为不合格,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无法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相应学分。

3.使用“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整体质量的高低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第六条 其他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组织管理工作,及时告知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并要求指导教师认真指导、严格把关。

2.学生可到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使用手册及操作流程,学生应及时更改“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初始密码,以确保账户的使用安全。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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