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法学院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博远楼406会议室举行。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秀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林云,立案庭庭长林冲,教培科负责人吴中华,研究室负责人王艳华,我校研究生院院长周明生,我院党委书记米新丽,副院长张世君,党委副书记张益铭,科研秘书刘影参加签约仪式。本次签约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郑文科主持。
仪式上,周明生对丰台法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学校和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并指出教育部提出的培养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卓越法律人才目标离不开实践单位的支持。他表示,欢迎法官到法学院讲授课程、指导实践、开展学术探讨,希望通过合作共建实现互惠共赢,让学生学习更多法律实务知识,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教学实践获得更大的发展,推动法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他同时表示,研究生院将对法学院与丰台法院的合作共建提供坚定的支持,为人才培养和教学实践贡献力量。
崔秀春介绍了丰台法院近年来在案件受理、人才培养、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亮点工作,表示双方合作共建是丰台法院为涵养法官素质、开拓法官视野搭建的又一锻炼展示平台,也是其为强化法学院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他希望双方通过司法实践专题课、双向学术交流等创新合作项目,将法官培养机制与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为首都法治发展培养更多卓越法律人才
在自由交流环节,郑文科提到法学院开设的司法文书课、专业拓展与职业教育课等均邀请实务法官进行授课,学生反馈收获颇丰。
张世君指出本次合作不但是深度融合的政学研合作,也是双方以实际行动落实十九大精神,推动立德树人的表现。
张益铭提及学生在丰台法院立案庭的实习不仅让学生在专业上有所增益,党员服务岗的设置也让党建活动有了更有社会效益的实现方式。
林云提出把司法改革与教学改革融合起来,通过审判团队与高校的多种合作方式,推动审判团队的建设。
徐冲指出,党员服务岗的合作模式可进一步加强,从点的合作拓展到面的合作,立案庭接收案件多的特点对学生的快速成长非常有利。
吴中华对法学院学生的实习态度非常认可,也欢迎我院更多学生到丰台法院实习。
王艳华指出,双方既往的合作已涉及立案、党建、论文写作、授课等,期待能将案例教学等合作形成固化成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米新丽在总结发言中表示,首经贸和丰台法院的合作由来已久,双方在法律实践、疑难案例研讨、法官进课堂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维度的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感谢丰台法院对法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希望今后双方可以把合作拓展到建设精品案例库、挂职、共同出版书籍等更多的实践项目。
会后,米新丽代表法学院,崔秀春代表丰台法院共同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双方相互赠送了书籍。法学院与丰台法院的合作共建不仅为法学院提供了实践基地,有利于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法治人才,也为双方寻求共同推动首都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利契机。
(文:刘影、张萍,图:侯捷(丰台法院)、苏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