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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本科生培养 -  实习实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实习报告要求及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9-06-18

 

  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按学校要求提交实习报告(另附一张本人实习工作照片,照片中必须含实习单位logo及实习场所)。实习报告文本规范按照学校教务处制定的《本科生实习(社会调查)报告》。

  一、实习报告内容

  1.工作部门情况介绍。

  2.在实习岗位的工作情况,包括本人实习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

  3.收获与体会。包括从业基本能力与职业道德、规范、实操等方面的训练与收获以及职业理念方面受到的启示等。

  4.实习报告内容必须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

 

  二、撰写案例分析一则,此为加分项

  该案例必须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案例;必须有理论、有实务、有分析,具体可按照案例背景、案例详情及处理结果、案例分析等部分进行写作,字数不少于600字。

 

  三、实习成绩等级、标准

  按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中等(70分-79分),及格(60分-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评分,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30%以内。各级的具体标准如下:

  1.优秀:认真完成实习工作,能将理论知识正确地、创造性地应用于实践,工作积极主动,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各项制度,实习效果显著,并能在实习学生中产生积极影响,无违纪行为。

  2.良好:完成实习任务,能较好地将理论知识正确地应用于实践,工作较积极认真,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各项制度,实习效果较好,无违纪行为。

  3.中等:完成大部分实习任务,尚能注意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工作基本认真,遵守实习单位各项制度,实习有些效果,无违纪行为。

  4.及格:基本完成大部分实习任务,工作尚认真,试图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但结合得很一般,尚能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有关制度。

  5.不及格:基本上不能胜任工作,实习态度马虎,并在实习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经帮助不能改进,有违纪行为;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未经学院同意,擅自中断实习或变更实习单位者;被实习单位辞退者。

 

  四、实习成绩评定方法

  1.本科生导师根据以下情况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评定:

  (1)实习单位对学生的鉴定。

  (2)完成实习任务的具体情况,实习报告内容是否认真、详尽。

  (3)实习期间各项实习活动的积极主动性。

  (4)实习报告的客观性和质量。

  (5)提交各项文档材料(包括一张实习期间的工作照片)的及时性。

  (6)案例分析的编写质量。

  (7)出勤情况。

  (8)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受各级表扬和批评的情况。

  2、实习成绩评定因素的权重分布

序号

项    目

权    重(%)

1

实习单位鉴定

20

2

考勤

10

3

提交材料充分、及时性

10

4

实习周志

10

5

实习报告

50

6

案例分析

根据案例分析质量,

总分基础上至多加10分

7

  通报表扬(提供支撑材料,或由实习单位通报给学院)

总分基础上加10分

8

通报批评

(实习单位通报给学院)

总分基础上减30分

9

综合成绩

以上各项的得分加总,不超过100分

  3.被实习单位辞退的实习学生其实习成绩以0分计算。

  4.实习不合格的学生必须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重新实习,并提交相关实习作业,获得重修实习学分后方可获得实习学分。

  5.导师对实习成绩鉴定内容包括:实习报告、实习周志、案例分析(如果学生有交案例分析)质量,实习表现、考勤及提交材料充分及时情况,评语要中肯,其中对实习报告评价意见不少于50字。

  6.实习报告学生按期交本科生导师,本科生导师批阅后按期交到学院。

  

  附件1、法学院本科生实习报告

  附件2、法学院本科生实习案例分析

 

  法学院

  2019年5月

相关附件:
  • 法学院本科生实习案例分析.doc
  • 法学院本科生实习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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