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下午,一场由北京某小区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物业合同引起的争议案,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开庭审理,担任首席仲裁员的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十名本科新生受邀旁听。
本次仲裁案是因为北京某小区没有设立业主委员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老物业拒绝撤出,而新物业又进不来,引发开发商对老物业的仲裁,追索物业用房的占用费和水电费等数百万元。
经过前期合议庭简单合议,下午三点正式开庭审理。首席翟业虎教授首先核对了到庭人员,便开始了陈述和答辩、举证质证、庭审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双方代理律师唇枪舌剑,激烈交锋,对物业用房的性质及其归属,物业选聘、续聘等发表各自观点。合议庭总结了争议焦点,充分让当事人展示了自己的证据和观点。最后,由于双方争议巨大,且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仲裁庭在宣布庭后事项后闭庭。庭审持续了仅两个小时,展示了首席仲裁员的高超庭审把控技艺。庭后,同学们有幸和仲裁合议庭老师们进行了合影留念。
庭前,翟教授还特意安排了北仲的一位物业专家和我们座谈。老师向我们讲述了“小区里的法律关系“。结合物权,债权,行政法律关系等来展开,同时他还告诉我们用建立思维导图的方法来分析和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实这种方法我们并不陌生,因为这也正是翟业虎教授平时授课教书育人所践行的一种方式。“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实践教学是巩固法学知识的不二选择。感谢翟老师的精心安排。本次旁听的同学都带了纸笔,并认真做了笔记,都感到实践学习的无比珍贵,真正的受益匪浅!
文:蓝智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