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本科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实习工作,保证本科毕业实习的效果,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实习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
1、实习目的:紧密结合专业实践和专业学习,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从而提高全面素质。
2、 实习要求:
(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
(2)每个学生要注意形象,一定要着正装,不得染发。
(3)学生定期返校。
(4)每天做好考勤记录,写好实习日志。
(5)根据考勤记录和实习日志做好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
3、实习基地和实习地点的选择: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学生自行联系的可开具实习证明的其他相关单位。
4、实习内容安排:
(1)实习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4月24日, 共计8周。
(2)实习任务:在此期间内要求同学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不低于3000字)和实习总结(实习总结要求不得低于1000字),2015年4月29日上午11:00前返校将交实习报告和总结交到班长处。
实习报告请在“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实践管理”,下载《本科生实习(社会调查)报告》。(注意:实习报告的所在单位评语须要加盖红章)。
5、实习组织管理: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到各实习单位进行走访指导。组长:喻中;组员:谢海霞、米新丽、张世君、张益铭。学院还将选派部分教师到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指导,并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