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上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副院长米新丽教授,教学秘书李英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局长、党组书记方世成,副局长何凯声,分局机关副书记乔锡民,商标科科长袁建伟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特邀北京市工商总局直属中关村分局主任田明珠见证。
签约仪式由何凯声主持。何凯声在讲话中表示双方合作空间大,在商标理论的探讨、商标如何促进经济发展、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都需要深入探讨合作。
喻中介绍了首经贸法学院的办学历史、师资力量、培养目标及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和未来工作的方向。他说经过30年的薪火相传,法学院的经济法、民商法、行政法等优势学科可以力所能及地为人数众多、业绩突出的朝阳工商分局提供服务,将行政执法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同时双方可以在商标示范园区等机制上进行凝练,达成共赢。
方世成代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对首经贸法学院客人的到访表示欢迎,因为有不少朝阳工商分局的业务骨干毕业于首经贸,所以对首经贸的客人很有亲切感。他介绍朝阳区的市场主体质量较高,朝阳区经济的强劲发展支撑了商标工作。希望通过双方的合作,首经贸法学院发挥理论优势,支持朝阳工商分局的工作。
米新丽在讲话中表示双方合作从商标入手,兼具实践教学功能,首经贸法学院定当尽全力合作。她说朝阳工商分局是法学院签署的第一个行政单位作为实践教学基地,具开创性意义,感谢朝阳工商分局为法学院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机会。
随后,双方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签署协议前,法学院客人首先与分局机关副书记乔锡民就实习等合作事宜进行沟通。(文:李英;摄影:朝阳工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