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谢阳律师做客首经贸谈“谢觉哉红色法治思想”,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及部分教师、学生代表参加了讲座,本次活动由何锦前老师主持。
首先,谢阳作为谢老的后代向大家介绍了谢觉哉的生平和人生经历。谢觉哉于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立下了不朽功勋,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他与董必武、林伯渠、吴玉章、徐特立被并称为“延安五老”,一生致力于司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新中国法规的制订倾注了大量心血。
随后,谢阳向大家简单介绍了谢觉哉力纠冤假错案的过程。他指出,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防范冤假错案并依法纠错,确保朗朗乾坤。
接着,他向大家介绍了谢觉哉的审判思想。第一,法院要依法独立审判。谢觉哉主持起草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司法部分的第一条就有明确规定。第二,院长要亲自审案。谢觉哉提出“领导干部要亲自办案,亲自审核案件”,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在司法一线,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第三,审判要下足功夫。审判不能停留在纸面上,要切实的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平正义。第四,判决要说理适当。“法院是评论道理和决定道理的权威地方”,在判决的过程中要听道理、想道理、讲道理。
谢阳指出,同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一样,司法工作也要求具备一定的群众路线:司法工作需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将审判与调解相结合,提高司法亲民化的同时平衡司法专业化与司法大众化。
最后,谢阳律师和同学们就法治中国建设、制度自信、法律思维、法律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审核:孙明春
报道:张磊晶
拍摄:赵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