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法学院邀请俄亥俄州立大学Gary Paul Rose教授为2014级学生进行比较公司法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张娜老师担任主持和翻译。
张娜向大家介绍了主讲人Gary Paul Rose教授,Gary Paul Rose是商法学教授,主授商业社团、比较公司法、比较投资学、投资管理法和证券管理规范,是金融法和公司治理项目执行主任。Gary Paul Rose先为学生们具体介绍比较公司法的几个点:法人、有限责任、转让股份、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和投资者“所有权”。随后Gary Paul Rose进一步介绍美国公司法和公司内部事务规则,通过列举数据表格讲解公司设立合并,台下的同学精力集中的跟随着教授。最后教授为大家解释了公司治理中相关股东计划。
到提问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地向教授提出问题,教授耐心幽默地为学生们解答,张娜老师协助双方之间更愉快的进行沟通。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更深入的了解并比较公司法,扩展了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培养了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并锻炼了英语交流能力,使得同学们受益匪浅。
文:秦佳明,图:赵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