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23年年会在我校召开。本届年会由首经贸法学院和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东方毅环境资源法学基金理事会支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中心承办。
年会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科带头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曹明德教授主持,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世君教授致辞,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雷建权同志发表讲话。
张世君在致辞中向出席年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他介绍,近年来首经贸法学院标志性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服务国家和首都的能力日益增强。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取得历史性突破。在这一背景下,环境资源法学也取得了很好的发展成绩。他祝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新一届理事会带领下能够取得更大进步,也欢迎大家常来首经贸法学院交流指导工作。
雷建权对首经贸法学学科近年来取得的发展成就表示肯定。他指出,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遵照“为社会奉献,为会员服务,为国家分忧,为学术搭台”得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全国和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在推动环境资源立法、拓展环境法律实务、凝聚环境资源法学人才等方面起到促进的作用。
随后,召开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三届会长高桂林教授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修改的《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组织规则》,以及新一届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
经过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高桂林教授成功连任。他在发言中表示,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建设的宗旨是团结、包容、友爱、奉献精神,未来将与理事会各位成员一道,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服务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
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还为在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设立专门奖金,专门资助在校生对环境资源法的研究。东方毅奖学金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18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获奖。其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柳正坤取得了二等奖学金,环境资源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郑馨思、张欣蕙获得三等奖学金。
此外,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为让本科生深入了解环境资源法相关研究,特别开展“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征文活动,来自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北京物资学院8名本科生获得了征文奖励。
下午,正式召开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主题发言第一阶段由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曹明德教授主持。自然资源部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矿业权管理司二级巡视员刘欣,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环境法学科负责人杜群教授,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李静云以及曹明德教授作主题报告。
主题发言第二阶段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魏庆坡副教授主持。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环境法学科负责人刘洪岩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所书记胡静教授,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处长毛涛研究员,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朝霞教授,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谭柏平教授,北京农学院童光法教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刘明明副教授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王志国主任作专题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陈海嵩教授围绕各位学者的发言阐述了个人见解。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所所长侯佳儒教授和高桂林教授致闭幕辞。本届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聚焦热点问题,与会专家学者对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进行了诸多前瞻性思考,就环保领域法治改革方向和路径展开了热烈研讨,此次年会取得了丰硕成果。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北京农学院、北京城市学院等全国25所高校,国家相关部委、北京市政府相关局办以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负责人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本次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