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第四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在河北大学新校区召开。此次研讨会由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法学会共同主办,由河北省法学会承办,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协办。
本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创新”为主题,面向京津冀三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开展征文活动,旨在通过法学研究弘扬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推进法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使命担当,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新的伟大征程中贡献更多才智和力量。
本届研讨会得到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响应,京津冀三地法学会对所征集到的论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和组织评审,最终确定获奖论文39篇,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9篇、优秀论文20篇。我校法学院高桂林教授与陈昊博同志所撰写的论文《雄安城市建设生态化的法律经济分析》在众多法学法律工作者中脱颖而出,荣获论文一等奖。
高桂林认为,雄安新区的成立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础和发展,是习近平生态思想在实践层面的运用,雄安新区的建设,应当坚持生态立区、科技兴区、创新强区、政策定区、法治铸区的基本思想,并运用法律经济学的原理分析了雄安城市建设生态化的法律保障路径,为雄安新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理论研究视角。
此次研讨会使我校法学院环境法以及法经济学学科的影响力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学科建设积累了必要的素材。
(文:张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