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下午,法学院在博远楼2号报告厅举办了主题为“证据失权:衰落与重建”的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紫江优青学者吴泽勇主讲,我院副院长郑文科主持。法学院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共同参加了本场讲座。
吴泽勇以证据失权的历史演变过程中的两个节点入手,从个人视角对各个时期与证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简要评析,如2001年《民诉证据规定》、2015年《民诉法司法解释》等,并对证据失权的兴起与衰落做出了客观性评价,与大家共同探讨了其背后的立法环境与立法目的。
他综合运用裁判文书检索、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等实证分析方法,结合我国目前证据失权的现状,阐述了他在分析上述数据中得出的结论,即证据失权中的罚款规则并未有效遏制逾期举证。为此,他从罚款规则的的实践变异和适用规则的几个方面来论证了他的观点,探析证据失权中罚款的悖论以及其对罚款规则的主要批评,对我国当前的证据失权问题提出建议。他希望证据制度能够更加满足我国程序正义上的需求,解决诉讼中的实际问题,使纠纷的解决更有效率。
讲座接近尾声,各位同学和老师就讲座过程中的疑问与想法同吴泽勇进行提问和交流。陈磊老师就如何解决证据失权带来的问题进行提问。吴泽勇解答到,可以把证据失权问题作为法官的管理权限,由法官把握当事人的主观状态。与会同学也就适用证据失权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吴泽勇进行了详细解答。
郑文科最后进行总结,他指出吴泽勇对证据失权的建议有理有据,这启发我们,法学研究必须要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使其符合民族性,而不是简单的借鉴域外法律。他还勉励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研究中做到从实际出发,敢于批判性地发现问题,最终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标。
历时两小时的讲座结束,通过吴泽勇生动的讲授,与会师生对证据失权问题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接触到学术前沿问题给了在场师生耳目一新的感觉,也有利于为学术研究提供更开阔的思路,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文:杜小飞 图:金渺林、杜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