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下午,驼峰法学大讲堂第四十五讲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远楼406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邀请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导博士生导师,首批龙马学者特聘教授邢会强作为主讲人,讲座主题为“金融强国与金融法的未来”。法学院院长张世君教授,何锦前教授、贺燕副教授、褚睿刚副教授,以及贺燕、杨宜菲、褚睿刚、孙天承、杨宜菲、何锦前、陈汇臻、彭雨晨、王漪鸥等老师及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讲座。此次讲座由何锦前教授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张世君院长发表致辞,对邢会强老师的到来表示由衷感谢和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邢会强老师在法学理论研究上的杰出成就。
在随后的演讲中,邢会强老师主要从金融法未来发展的决定力量、金融法的未来是证券化、证券化的本质是市场化以及金融未来和金融法的未来等四方面展开。
邢会强教授指出,对于金融法未来的决定力量,不能简单地以现有资产规模论之,一国金融市场现有规模形成,通常有复杂的历史原因,例如当代两大金融体系,市场主导型的英美模式与银行主导型的欧陆模式的形成,加上通过对比金融业务如保险类、金融类的各方面,可得出金融法的未来发展方向,主要在于银行类产品和证券类产品,换言之,应从以金融产品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需求出发看待论金融法的未来。
邢会强提到,从金融史的发展与科学数据等方面,展望金融法内部结构的变动,涉及间接与直接金融的消长变化,科技与金融背景下导致银行的转型与萎缩等,金融法的证券化未来是不争的事实,证券具有投资性、风险裸露性、横向共同性,在此基础上建立公开市场,通过风险、义务与责任的科学分配,对市场参与各方的均衡保护就能更好地利用市场机制,发挥个人和群体的智慧。
邢会强教授强调,尽管金融法的未来是证券化,但证券化主导的时代的到来是需要相应的形成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制度的健全、市场的深化、监管能力的提升、投资者理性化的提升和投资自负原则的实现、司法的完善等。,这些前提条件需要认真准备,也需要耐心等待。
在互动环节,褚睿刚、孙天承、陈汇臻老师分别提问提出了各自的交流问题,邢会强老师教授给予了详细解答。最后,何锦前教授再次对邢会强老师的到来表达感谢,本场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刘朝阳、图:孟美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