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由法学院主办的首都经贸大学中国商法研究中心成立暨新时代的商法学科建设研讨会在博纳楼第六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杂志》、《金融法苑》、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2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孙昊哲研究员、科研处处长祝合良教授也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会议首先进行中国商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由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主持。他依次介绍了与会嘉宾,并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
孙昊哲发表讲话,他表示,中国商法研究中心得以成立,是因为我们有发展的强烈愿望、深厚的科研实力以及良好的平台,学校也将大力支持法学院和法学学科的建设。祝合良在致辞中提到,学校将大力支持科研建设,并希望法学院能建设和利用好中国商法研究中心这个平台,打造出良好品牌,并取得一定的优秀成果。
随后,孙昊哲向研究中心主任张世君教授、副主任王德山副教授、刘知函博士颁发聘书。在场的嘉宾、师生表示热烈祝贺。
接下来是主题发言环节,分上半段和下半段。
上半段发言环节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教授主持。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教授在发言中为商法学科队伍的壮大而振奋,但同时提出在国家经济主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商事立法发展的新时代,如何处理好民、商法之间的关系,如何评价刚颁布的《民法总则》以及商法如何发展将成为新时代更应该思考的问题。《金融法苑》主编、北京大学法学院洪艳蓉教授从自身角度提出,所有的金融交易都要回归到最基本的商事法律关系来确定权利与义务,中国商法研究中心的发展要具有与时俱进的改革思维,不仅要保持商法的精神,还要适应新的规则。北京企业法治研究会会长、北京工商大学李仁玉教授提出,中国商法研究中心应当回应新的要求,顺应新时态,并且还要立足北京、服务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海商法和保险法研究所副主任邢海宝教授向大家介绍了人民大学的经验,可以通过举办大型研讨会、座谈会、讲座以及创办出版物等方式来增进交流,提升影响力,使学生受益,同时凝聚平台老师的力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谢增毅研究员通过分享自身科研组织的体会,建议平台的发展应当跨学科、整合资源,面向全国、服务北京,例如服务北京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发挥智库的作用等。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于飞教授提出,在十九大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战略下,商法应当在新时代中发挥核心作用,此外他还提出了自己对民商法分合的看法。《法学杂志》副主编、杂志社编辑部李辉主任表示,研究中心应当注重成果展示与成果转化,并以实务为导向、以院校为依托,做好对成果的传播、高校学者之间的互动,以及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合作。
下半段主题发言由法学院副院长张世君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于海纯教授表示,面对市场变化和时代发展,商法要“做出回应”,中国商法研究中心应格外注重对中国本土化的研究。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欣教授介绍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科研究中心的现状,他指出学科之间应加强交流,如结合经济法、民法等推进对商法的研究,以促进各学科共同发展和中国司法建设。国家法官学院黄斌教授结合本单位特色,对商法研究中心的发展提出建议,即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注重解决商法实际问题,并且注意促进法学院与法院的合作、研究人员与法官的交流,同时注重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针对“法典化”问题提出了自身看法,并认为学科之间应增进交叉交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梁鹏教授提出四个方面的参考性建议,即就某几门学科集中研究主体,兼顾“硬商法”等传统商法和“软商法”的研究内容,重视期刊等媒体的传播作用,把握时代契机,结合“互联网+”、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新事物形成学科特色。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聂孝红建议,商法研究中心的课题既要“高大上”,也应“接地气”。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网刘耀堂主编指出,学科发展应注重教学与实务结合,推进“学有所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学术部主任刘知函博士表示,他将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全力服务商法研究中心,力求展现平台特色。
会议进入自由讨论环节,法学院刘润仙副教授、陶盈老师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张世君再次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总结道,商法研究中心的发展应当契合新时代,明确自身特色与定位,并采取开放式建设、跨学科优化资源,结合新媒体对成果进行推广,提升平台影响力。
(文:王东、范晓双,图:谭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