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下午,法学院在博纳楼213会议室成功举办了主题为“单一市场下的欧盟公司的发展”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受邀嘉宾是爱沙尼亚大学管理、法学与社会学院李兴安副教授。王德山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参加此次讲座的还有我院张兴老师和部分研究生。
李兴安首先指出,由人口、资金、物资和服务等要素逐渐形成的欧盟单一市场顺应了欧洲资源整合和防止战争的迫切需求。在这个市场中,公民身份得到各个成员国的共同认可,并且只有各国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纳入新成员。当然,在这个统一市场中,欧盟成员国依据的仍是各国国内公司法。
李兴安重点针对欧盟层面的合作机制展开了讲授。他介绍称,欧盟各国的公司之间主要通过欧洲经济利益集团(EEIG)、欧洲公司(SE)和欧洲合作社(SCE)三个合作平台, 他强调这三种合作组织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协调各个公司、经济体之间的合作,它们在具体制度的规定上也有差别。其中,EEIG不能贷款也不能营业,对公司无控制管理权,并且各个公司对EEIG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此之外,他还从公司申请主体、程序和管理机构等方面做了介绍。
本场讲座中,李兴安给现场师生介绍了平时了解较少的单一市场下的欧盟公司的情况,大家对他提出的某些特殊制度很有兴趣,进行了热烈讨论,同时也引发了对我国某些相关具体制度的思考。欧盟公司法专题探讨之余,李兴安还向大家介绍了爱沙尼亚大学的课堂学习模式,并且在这次讲座中进行运用。最后,同学和老师们合影留念,本次讲座在真诚友好的气氛中结束。
(文:彭欢欢,图:曹钰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