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由首经贸法学院和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主办的“新法科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举办。本次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设置了“新法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践:法院与法学院的对话”两个主题。会议邀请到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高校的理论专家和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三中院、丰台法院等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进行主题发言,法学院全体教师及部分学生参加了会议。
党委常委、副校长孙昊哲代表学校致辞。他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认为在“新文科”背景下提出“新法科”十分必要,并强调培养卓越法治人才应做到坚持立足国情、坚持守正创新和坚持交叉融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处长王艳霞在致辞中提出,培养卓越法治人才需要从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利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这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单元“新法科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研讨由法学院院长张世君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认为,未来新法科应破解好如何从基础法学到兼具基础和“临床”法学教育、如何从以学科为主导转向以问题为主导等现实问题,积极构建新兴交叉学科。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指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新法科背景下需要研讨的重要问题,应通过提高外语水平、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扩大通识教育等手段来推进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挂职)周振杰教授指出,新法科建设面临着如何打通文理、中西、古今、知行四个问题,并提出可以通过培养法科学生的理科逻辑、西方思维、传统精神和人文关怀来解决上述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初霞副教授介绍了中国社科院大学的法学教育历史和人才培养模式,特别分享了社科大培养合格研究生所遵循的适应、自驱、跨越和升维四个理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刘坤轮教授强调新法科建设中“遵循”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守正、如何创新和如何落地提出了独到的见解。首经贸法学院翟业虎教授从仲裁的角度出发,指出人才培养应强化仲裁和诉讼的思维对比,法科生人才应具备身体强、思维强、心态强等基本素质。首经贸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孙明春以“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思考”为题,展示了首经贸法学院在科研创新和实习实践工作中作出的尝试及取得的成绩。
第二单元“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践:法院与法学院的对话”由法学院副院长尹少成主持。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平英以典型案例说明当前法院和法学院之间的互补互强关系,以及法官培养机制与法学院教学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丰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组长吴中华介绍了法院为促进“学院人”向“法院人”转变所做努力的同时,高度肯定了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成果。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董彪分享了北工商法学院与法院等实务部门合作形式及人才培养的未来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张禾和夏海曼,结合其司法审判经历以及在首经贸法学院挂职授课的感受畅谈了对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思考和建议。首经贸法学院副教授陈寒非以“磨镜隐喻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为题提出了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呼吁应将通识教育引入新法科教育。首经贸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在发言中回顾了法学院与丰台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历史,充分肯定了之前取得的合作成果,她希望将来能够形成更加稳固的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工作者的对话机制。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世君在总结发言中梳理了会议研讨成果,分享了其对“新法科”的理解,并表示研讨所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将吸收进学院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不断提升法学院在新法科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水平。
(法学院/文,陈春晖/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