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7日晚七点,法学院民商法前沿系列讲座第十九场顺利开启。此次讲座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辉老师担任主讲人,开展主题为民事裁判的方法论思考的专题讲堂。讲座意在让同学们更加了解法律规范在实际施行中的具体操作,为同学们今后从事法学相关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是学生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讲座举办之前,姚老师人大“最受欢迎老师之一”的名号就已在同学们中传开,讲座进展情况受到同学们的广泛关注。
讲座伊始,姚辉老师概括性地叙述了方法论的意义,以及正确认识方法论的途径,引发同学们关于法律方法论的思考。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与进入主题,姚老师从职业打假现象入手,并结合相关案例,循序渐进地引入民事裁判的主题思考。姚老师提出,一个国家内司法尺度应该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观点,并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展开了详细的讲述,全面地分析了这个问题,生动地向大家展示了民事裁判中具体事件的多角度思考以及实施过程的曲折。姚老师还列举了学生的真实经历,并配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现象向大家说明了法律规范实际施行过程中的疑难状况、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将民事裁判的方法论这一看起来抽象的话题具体化,引发了大家对于司法实践的思考。
随后,姚辉老师提出了民间借贷的问题,并结合民间借贷向同学们解释了利益衡量的民事裁判方法论原则。姚老师借用调研中的例子,着眼于夫妻共同财产借贷推定这一具体点,幽默地分析了司法中的实际效果和两难的现象,并最终回归到方法论的层面。
紧接着到自由提问环节,同学们把困惑自己已久的问题向姚辉教授请教。在回答同学们疑问时,姚教授常常引用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事例来解答。在谈到中国司法施行的现状时,他表示我国的司法在实践中仍有需完善的不足之处。此外,他还强调司法实务应当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追求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利益的衡量与确定难下定论的问题,他鼓励我们年轻一代的法学学者们做进一步的研究与努力。
在姚教授的耐心讲解和引导之下,同学们关于民事裁判的众多疑惑一一解开。这不仅增加了法学院学生们对于司法实践的了解,引发大家对法律实务工作的兴趣与思考,更为同学们今后竞选法律工作岗位提供了专业知识技能的方法论。
文:法学院 张晓娜、汪乃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