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下午,我院邀请张生教授在博纳楼213会议室作了题为“中国近代法治改革与权威的合法性转变” 的学术报告。张生教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制史研究室主任。我院院长喻中教授代表我院对张生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向同学们介绍了张生教授的专业背景及学术成果。
张生教授以时间为主线,对中国近代以来所面临的法治权威转折点进行了梳理,分析了从清政府到民国政府七次法治建构机遇错失的原因,并结合西方国家法治权威合法化的历程进行对比和反思,进而从中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他向同学们介绍了相对比较理想的法治权威建构的模型,即实现由人的权威向宪法权威的转化。他指出法治改革与宪法权威的建构需要强有力的个人权威来推动,只有在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正确的个人权威有效推动下,宪法权威的树立才能比较顺理成章,也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和认同。
在与同学们的互动交流中,张生教授指出,在中国近代史的七次法治权威转折中,1927—1937年的那次转折最接近成功,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律制度相对比较健全,法律的适用比较广泛,国内法学家的视角也是比较开阔的,所以,整体的法治环境是有利于向法治权威转化的,但是由于外部入侵的影响,使得中国原有的法治化进程受到阻碍,进而缺少人的权威的推动作用,以至于错失这次法治权威转折的机遇。
互动问答的过程不仅让同学们对今天讲座的主题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中国维护世界和平不仅是对大国责任的承担,也是为本国营造稳定的外部环境,进而发展经济、健全法治、树立宪法权威的必然要求。
最后,喻中院长对张生教授的报告作了精彩点评,他指出,宪法是一切法律的起点,宪法权威也是一切法律权威的源头,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目标之一就是树立宪法权威。此次讲座涵盖了法制史、法理学、政治学和思想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对于同学们视野的开阔和思路的拓展十分有帮助。
(文:包玉婷 图:龚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