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8日,法学院在博纳楼五层第六会议举办以“宣传民法总则,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第四届“法律人之声”校际学生学术论坛。法学院教师尹少成、辅导员吴瑛楠参加论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法学院学生受邀参加论坛。论坛由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王东主持。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4月9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民法总则学习宣传通知》通知,号召各单位宣传、学习民法总则,用民法精神引导生产生活,推动实现公民权利法治化。民法总则的制定、实施一直是法学院师生密切关注的大事。
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王东首先对老师和各高校学生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王东表达了首经贸法学院学子对于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愿望:民法是保障人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根本法律,民法所提倡的保护产权、契约精神、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基本导向,在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应当密切关注,深入学习,积极宣传民法总则,行使好新时代法律人的使命。
随后,各高校代表就民法总则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革新这一热点问题进行发言、讨论。首先,高校学生代表代表就该问题分别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代表就民法总则与通则中相关部分进行对比,指出民法总则中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规定更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利益;北京建筑大学代表聚焦革新细节,指出《民法通则》出台以来的各种实践问题,丰富和创新了监护制度,使法条更加明晰和具有逻辑性;北京交通大学从案例出发,详细分析了有关监护制度撤销监护权的相关问题;华北电力大学代表就监护人制度革新提出看法,对遗嘱指定继承人人是否充分考虑被监护人意愿,以及有关于监护人的代理权问题能否有效保证被监护人利益提出更具体的解决方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代表从实践出发,对制度落实提出建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代表从人民公安的角度对监护权监督责任的行使提出几点建议;中央民族大学代表以立法定位引发的思考为切入点,对于监护种类的扩张以及监护资格撤销及恢复制度两大问题提出独到的见解;最后,我校代表立足实践,通过案例分析对民政部门作为兜底条款有效保证被监护人利益提出建议。
发言结束后,各高校进入自由讨论和提问环节,各高校代表就其他院校代表发言提出疑问并进行深入的讨论。讨论结束后,尹少成就论坛主题和各校代表表现做总结点评:各个学校的同学对于民法总则的制定实施都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且对其中的立法背景也有所掌握。监护人制度和胎儿的民事权利相对于民法通则作出了修改。不仅如此,同学们还应该注意到其他制度与民法通则制度的区别。同学们应当带着这种研究精神,将民法总则更加系统、全面的学习,以更好的应用的学术研究和提供法律援助当中。
下午,各个学校代表就各学校之间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活动和其他学生活动进行交流。吴瑛楠总结了“法律人之声”活动:“法律人之声”本科生校际学生学术论坛是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学生自己组织,联合各高校法学院学生参加的本科生学术活动,活动旨在于鼓励本科生将精力投入于学习、学术当中,是法学院人才培养体系的组成部分,去年,法学院本科生通过参加学生学术论坛,有两篇优秀论文被收录于《首经贸法律评论》一书当中。“法律人之声”本科生学术论坛为广大法学院学子提供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通过同学们论坛的发言和各个学校的展示,我们看到,各个学校学生在学习之余,都积极举办讲座、论坛,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以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同学们学以致用,体现了当代法学院专业大学生的优良风貌。希望各个高校保持学术交流的良好传统,共同关注社会热点,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文/鲁豫、田宇慧 图/李佳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