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法学院邀请清华大学何海波教授于博学楼516教室举行了题为“法学论文写作”的讲座。此次讲座由我院焦志勇教授主持,张鹏、兰燕卓、尹少成三位老师和法学院的同学们参加了此次讲座。
何海波作为《清华法学》副主编,对法学论文写作有自己的认识和独特的见解。他首先指出论文写作的重要性,即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检验出一个人的知识储备、运用能力以及学术态度。因此,写好论文不仅是做好学问的衡量标准,也是一个人综合能力的体现,而这个综合能力主要表现在提出问题、设计方案和解决问题方面。整个讲座过程主要围绕论文问题的寻找、论文问题的解决和论文语言的设计三个方面展开。
“没有问题,不成论文;没有问题,别写论文。”何老师谈到,论文写作的意义在于对有价值的问题提出独到见解,使自己观点对该领域的研究有所帮助或启示。有价值的问题同时也是论文写作的前提,其判断标准为:这个问题是否为现有概念所不能包容、现有规则所不能妥当适用或现有理论所不能解释。
“先有问题,再谈方法。”关于问题解决方法部分他这样讲到,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好方法,不管是规范研究、对策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切合时代主题,源于生活并对之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方法就是好方法。所以,问题的解决方案重在实用。
“不好读的论文,不是好论文。”他强调论文的语言表达很重要,能否引起读者的兴趣、所表达意思能否清晰为人们了解和行文是否流畅给人带来愉悦感,是好论文和差论文的重要区别标准。
此外,何海波还针对论文的脚注引用进行了细致讲解,他一一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并和同学们对所讲内容进行了交流,加深了大家对问题的认识。他最后谈到,论文写作对于硕士研究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学们在写作时一定要能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能够用清晰的语言表达观点,只有这样,才能够写出一篇好的文章来。
在讲座的结尾,焦志勇总结说,何主编以自己写作论文的切实体验出发,传授给我们的论文写作方法是详细可操作的,不仅为同学们的论文选材指引了方向,还对论文写作的义理、考据和辞章加以深刻的阐述,此次讲座的内容对同学们的论文写作将会大有裨益。本场讲座在我院师生的热烈掌声中顺利结束。
(文:包玉婷 图:沈晴雯、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