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下午,法学院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于博远楼第四会议室举办 “法意·问道”社会治理法学系列学术讲座第四期。本次讲座题目为“《法窗夜话》‘法理学’词条释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田夫副研究员主讲,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翟志勇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王永祥为与谈人。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助理、法理学科、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陈寒非副教授主持,法学院张鹏老师以及部分校内外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陈寒非介绍了主讲人与评议嘉宾的学术成就,并对两位校外专家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主讲环节,田夫首先从法理学的学科定位出发,指出了法理学知识构成与学科定位的关系,并由此追溯到“法理学”的语词历史。田夫考据了穗积陈重《法窗夜话》中的词条分类,对“法理学”一词进行学科考据与术语溯源。通过比较“法学通论”概念,澄清法理学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解释法理学的学科首创性与转译难度。最后,田夫结合语言翻译过程的复杂性,概括了汉语、日语与英语世界中“法理学”一词的衍生结构,指出其对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巨大影响。
与谈环节,翟志勇肯定了语词史、概念史和考证史对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重大意义,并就日文“法理学”概念出现之前“法”“理”语词组合的特定含义,穗积陈重“法理学”概念的本意究竟是指课程名称还是学科,以及“法理学”概念同一时代不同人的理解和不同时代概念内涵的变化等三个方面提出商榷。王永祥就立法法理学与司法法理学的区分进行释义,并提出语词的文化语境等相关问题;部分博士生就相关写作方法与法理学产生的历史进行了提问。
随后田夫就相关提问进行回应,指出了法学基础理论的中国化解释,对法理概念史和观念史进行了区分,强调法理学史对当代法理学的推动作用。回应环节结束后,陈寒非就讲座的学术价值进行了总结,并再次对与会嘉宾表示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讲座在师生中反响强烈,现场获得热烈好评。本次活动延续了法理学学科求法问道的学术趣旨,有力推进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