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法学院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赵磊教授,于博远楼1号报告厅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与现实意义”主题讲座,这是我院打造的驼峰法学大讲堂系列第十一讲。本次讲座由党委副书记、院长张世君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博士生、硕士生与本科生共同参与此次具有前瞻性的讲座。
讲座开始前,张世君对赵磊对学院的支持与关怀表示感谢,并预祝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讲座伊始,赵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着手,讲述自己对信用和交易的看法,并由虚拟现金为引,提出数字法币的概念,即“通过银行等将货币完全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的形式存在。”他对国际清算银行货币之花的概念模型进行阐释,从发行人、货币形态、可获取性以及实现技术四个方面向大家剖析数字货币的存在形式和意义。他强调,数字货币是具有账户的,这是不同于部分虚拟货币的存在形式,它是作为加密数字串的法定货币,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赵磊阐述了数字货币的发行历程,提出法定数字货币最重要的职能,即具有法常性,将货币电子化。
赵磊对中国央行数字货币(以下简称DC/EP)一元体系和二元体系架构进行详细阐述,提出目前央行存在“一币两库三中心四模块”的执行体系,而监控流程、客户隐私安全以及数字货币支付安全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进步空间。赵磊结合现代社会货币信用体系存在形式,指出并分析了数字货币的相关法律问题。例如,货币所有权转移问题,传统货币交付即可,转移占有等,而DC/EP的交付则是转让人将转让数字货币的指令发送给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将数字货币中的转让人身份代码信息变更为受让人私钥相匹配的身份代码信息,即“登记转移”。他还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做出展望,强调未来隐私权与个人信息将会得到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
在互动环节,赵磊逐一详尽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同学们纷纷表示在听过赵磊教授的精彩讲座后对央行数字货币有了更加深入地了解,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受益匪浅。最后,李晓安教授发表结束语,再次对赵磊表示感谢,讲座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彭翌瑶、图:王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