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下午,法学院继续进行文法讲堂第五讲的讲座交流,在博学楼508教室举办了主题为“法治·法院·法官”的学术讲座,国家法官学院郝银钟教授受邀主讲。院长喻中教授主持了本次活动,参加此次讲座的还有我院刘影老师、我院和文传学院的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
喻中对郝教授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期待法学院能够与国家法官学院开展更多的合作项目。郝教授感谢我院的热情邀请,并对法学院近年来的迅猛发展表示赞赏。
讲座伊始,郝银钟以近期发生的昌平法官被害、四川阆中法院举行公判大会等事件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当下中国的法治现状。他认为,有关“法治与法官”的看法,全社会存在缺乏共识、充满争议、价值观碎片化现象突出等问题。
他指出,法院与法官是通向法治国家的唯一桥梁。一个法治国家,需要有保障人权、良法之治、广泛的公民权利、权利制约等要义。当下中国的司法面临路径选择之困惑,应该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法治国家建设方面,独立且强大的司法体系是推动国家法治化的决定性力量。
郝银钟提出应该构建独立且强大的国家法院新体系,树立全面信仰法院、尊重法官的氛围,以确立高度的司法公信力。当前法院建设举步维艰,存在着没影响、没保障、没权威、没力量、没形象等问题。一个卓越的法院,应当具有开拓创新的领导、科学系统的司法政策、法庭使用者较高的满意度等国际标准。一个职责健全的法院,应具备解决纠纷、弥合法律与社会的差距、保卫人权、清正廉洁、公开透明等国际标准。法官的职业特征是品格比能力重要,这一重要的特征,充分体现了法官职业是“厚德载物、德行天下”的极为特殊的法律行当。
他认为,应当从追求低廉、看得见的、充分的、协商的、及时的公平正义着手,解决当前司法之困境。他告诫我们,所有法律人都应当牢记罗马十二铜表法结尾的警句:使人们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在提问环节,郝教授还就立案登记制、员额制改革、法院去行政化等司法热点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
喻中院长对讲座作了总结,并再次代表法学院对郝银钟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此次讲座,深化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与国家法官学院的友谊,为法学院的师生们开辟了全新的学术视野。讲座在持久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文:李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