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受北京市法学会的委托,我院李晓安教授出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十三五应急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座谈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公安大学警务保障的专家及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的专家。另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有关人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开展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十三五”规划中应急体系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开展专题调研。
该专题调研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十三五”期间,本市应急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思路、方向和重点。第二,本市在应急准备、综合防范、风险管理、监测预警、快速反应、基层应急、社会参与和科技支撑等方面提升应急能力的建议。第三,本市城市运行安全、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疫情、反恐等领域的巨灾方面,应急体系建设与完善的建议。第四,本市完善空气重污染社会时应急响应机制的建议。第五,本市加强基层应急宣教培训体系建设的建议。第六,对京津冀应急协同机制建设的建议。
我院李晓安教授在座谈中提出了应急规划的总思路,即合法、有序、科学、高效和人情化。规划的制定必须依法依规,于法有据,尊重人权。规划应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对应急体系的建设应由管理向治理转变,注重危险源的治理;将国家、地区突发事件与个人突发事件治理相结合,防止个人突发事件转变为地区群体事件;城市规划应注重精细化发展思路,应急治理体系也应注重精细化,更要注意综合性责任体系的建立。
在具体建议中,李晓安教授在预案体系、指挥体系、制度体系、资源体系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同时,特别强调根据新情况、新发展采取新的应对手段,如互联网突发事件的应对、舆情的应对,重大事件的特殊预案,重点行业、区域的重点防范等。制定出的规划要真正解决私产与公共产品间的矛盾,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