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8日晚,驼峰法学大讲堂第六十二讲在博远楼406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题目是“事后行为与犯罪成否”,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外国刑法研究所、中德刑法研究所所长冯军担任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三级高级法官郭慧、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仁杰担任与谈人,我院高洁副教授、刘传稿副教授及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王剑波教授主持本场讲座。
冯军的讲座围绕着事后行为与犯罪成立的关系展开。他首先明确了本次探讨的范围,指出这里所讲的事后行为是狭义的,与传统理论中所讨论的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以逃税罪、战时缓刑等刑事立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具体案例为依据,深入分析了事后行为作为一般性出罪要件的可能性。他创新性地提出了可以“行为人对待法益的态度”“遵守法规范的意志”为标准,来认定事后行为是否能够成功出罪。冯军建构的理论不仅契合了当下加快构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要求,也有助于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郭慧和张仁杰先后结合自身参与刑事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以及办理具体案件的实践经验,就“事后行为与犯罪成否”这一讲座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互动环节中,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从犯罪化、附随后果、证明责任等方面踊跃提问,冯军对大家的提问给予了细致的解答,老师与同学们都受益匪浅。
王剑波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再次对冯军、郭慧和张仁杰的分享表示诚挚的感谢。本场讲座在在师生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图:曹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