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下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兵、分团委副书记王业超到访我院,我院副院长米新丽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郑文科副教授接待会谈,双方围绕法学院学生就业培养及学院建设等方面展开交流。
首先,米新丽教授代表我院对龚兵老师及王业超老师的到来表示欢迎,龚兵老师一行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此行了解我院的本科和研究生培养及就业情况,向我院借鉴院系建设的经验,争取未来的进一步合作,共谋发展。米教授向龚老师展示了我院2012年和2013年就业分析报告,详细介绍了近两年来我院毕业生的就业、考研及出国情况,其中考研人数占很大比例。龚老师表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更倾向于从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平均每年省考公务员能为学校解决几十人的就业去向。米教授则表示现在北京的法院系统包括基层法院比较重视研究生学历,而龚老师则谈到在黑龙江省一般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才要求研究生学历,这一点与北京区别较大。此后,双方进一步谈到两所学校的研究生培养情况,龚老师表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每年一般会分配20人左右的推免名额,多有保送至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及对外经贸大学的学生。我院两位老师均表示希望未来能看到黑龙江大学的学生选择我院作为未来的研究生攻读学校,龚老师也殷切表示未来会多增设两校合作的机会。
为了在科研教学上借鉴学习,龚老师又问及我院民商法学科的优势,米教授谈到,民商法学科的硕士生导师年龄在35到50岁,都是相当有经验的老师,在学术研究上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双方又就职称评定及科研奖励方法的标准进行了讨论。谈及学院的辅修专业,龚老师毫不保留地分享了黑龙江大学的创造性建设经验,即专门设立教育学院,统一管理各学院的辅修课程,大大减轻了各个院的信息管理负担。双方谈及辅修学位问题都感受颇深,对于辅修学位对学生未来的职业影响都有着许多的看法,也对未来辅修学历学位问题的解决与出路表达了期望。
本次学习交流一直在亲切祥和的气氛中进行着,最后双方都表达了对未来两校间合作交流项目的期许,也祝愿两院的友谊地久天长!
(文、图:华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