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学院学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法学院举办第二届学术新星学生学术论坛暨第六届学术新星论文大赛汇报会。2018年5月9日下午,学术论坛在各个会场分别举行,根据同学提交的论文主题不同,共分四个分论坛:民商法分论坛、经济法一分论坛、经济法二分论坛、行政法与国际法分论坛。法学院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论坛。
民商法分论坛在博学楼314教室顺利进行。本场分论坛邀请到了法学院的米新丽老师、郑文科老师和刘润仙老师作为评议嘉宾,对同学们的论文进行讲评。汇报人为2017级法律硕士苑航、2017级民商法硕士高嘉琦、2017级法理学硕士秦静原以及2017级法律硕士王成璋。
苑航同学汇报的主题为“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探究”,从研究思路、研究背景、域外经验、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制度推行的阻力以及对策等方面进行阐述。
高嘉琦同学汇报的主题为“O2O外卖配送员侵权行为责任主体的认定”,从社会中常见的外卖配送现象入手,通过大量的案例数据和实证分析的方法,论述了外卖配送员发生侵权行为后的责任主体的确定规则。
秦静原同学汇报的主题是“浅析我国病人家属参与医疗决定之法律制度”,从榆林产妇跳楼一案入手,论述了当前立法现状、台湾的专项立法、决定主体的确定和资格的认定等内容。
王成璋同学汇报的主题是“我国P2P借贷中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形成及克服——以P2P平台的法律规制为视角”,从研究背景、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论文主体内容的概括阐述以及论文的创新性和不足等五个方面进行汇报。
米新丽教授指出,论文的写作要注重学术规范,尤其是论文的引用格式应当规范化,同时,论文应当结构清晰,不应过于冗长。郑文科副教授表示当今的大学生是大胆创新的一代,对同学们的选题表示肯定。但同时指出论文的内容应当重视论证,论文的论点、论据应当明确具体,论证应当充分,行文结构要有逻辑。刘润仙副教授认为同学们的选题富有创新性,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但缺点是缺少实证研究,缺少对法院判例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应当加强对案例的研究并反映在论文当中。
经济法第一分会场在博远楼三号会议室举行,法学院沈敏荣老师、张兴老师、魏庆坡老师作为评委参与了本次汇报会,王姿琪、刘文娟、谈雨欣三位同学作为汇报选手分别就自己参加学术新星论文大赛的论文在本次活动上进行了汇报。
刘文娟同学汇报的题目为“论排污权的规范结构与性质——以霍费尔德权利分析理论为依据”,她从“论争中的排污权”“现有学说的不足与突破”“霍费尔德权利分析理论的展开”“排污权是私权谱系中独特的民事权利”四部分进行了汇报,指出了现有学说的不足与突破,并对霍费尔德权利分析理论,并得出了排污权是私权谱系中独特的民事权利的结论。
王姿琪同学汇报的题目为“论互联网企业数据竞争的反垄断法调整”,她认为在数据时代,数据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作为一种资源,在互联网企业竞争中具有战略性作用,她从“数据与数据竞争优势的界定”“互联网企业滥用数据竞争优势”传统反垄断法调整模式的困境及原因”“传统反垄断法调整模式的变革方向”四个部分提出在原有反垄断法框架内,应该构建相关数据市场、数据价值评估、用户数量份额的认定标准。
谈雨欣同学汇报的题目为“生态环境的法治保护——以建立环境警察为视角”她从两个案例入手,描述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法治保护现状,并提出了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的不足和要求,并建议我国生态环境法进行相关的借鉴和完善,如建立专门的环境警察机构。
三位评委老师针对三位同学所作的汇报一一进行了点评并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并强调了保持严谨学术作风的重要性,告诫同学们要努力提高自身学术水平,期待大家在未来写出高质量的论文。
位于博远楼4号会议室的是经济法二分论坛,我们有幸请邀请到了法学院高桂林老师、刘迎泽老师、徐化耿老师作为本场评委,对参赛选手的文章进行讲评。汇报人分别为2017级经济法学司晓丽、2017级法律硕士王天一、2017级经济法学刘小源、2017级经济法学王倩瑜。
司晓丽同学的论文题目为“中国经济法学40年高影响论文之回顾”。她的论文以引用数据库CNKI为依据,采用引用量这项指标,关注中国经济法学40年高影响论文。通过数据统计并进行分析,探讨这些高影响论文所反映的经济法学研究的特点,具体包括各高校法学院和科研机构的发展现状,经济法学者的实力分布以及高影响论文的研究热点,以希为未来经济法学的研究作参考。
王天一同学的论文题目是“环境税开征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关联性研究”。她认为:虽然解决环境问题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是税收作为国家最关键的手段之一,实施专项的环境税收制度对于大气污染防治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在短期内,我国的环保税的成效较小,但其影响是长远和深刻的,需要漫长的时间和巨大的工程量。我国计划于2018年起征环境保护税,已经踏出了绿化税制的第一步,今后随着我国环境税制的不断完善,更好的防治大气污染等各种环境问题,达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刘小源同学的论文题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力”。通过查阅总结近几年有关此类案件的判决,她发现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力的争议在买卖合同中最为常见,同时,法院对同一问题往往存在不同的看法。所以,从实践中的案例入手,她归纳总结出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质性问题,通过证明标准和举证责任两个角度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诉讼中的证明力加以论证,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王倩瑜同学的论文题目是“1979年至今39年中国经济法学术热点”。她认为,通过对经济法的近40年的发展的系统分析,尤其是其作为我国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在法学领域的影响力以及其不同时期的研究热点的分析,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把握经济法的过去以及现在,对经济法未来的发展与走向做出辅助帮助。
在个人汇报结束时,三位老师分别对论文内容一一进行了细致、全面的点评,肯定了大家论文中的闪光点,同时也对不足之处提出了指导意见,与学生进行了一场认真、严谨的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老师们的悉心点评,同学们收获颇丰,有助于在今后的学习中保持严谨的学术作风、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行政法与国际法分论坛在博纳楼第三会议室进行。本场分论坛我们邀请到了法学院尹少成老师和陈磊老师作为评委老师。汇报人分别为2017级国际法学张柯、2017级经济法学妥茜、2017级经济法学韩瑜瑜、2017级经济法学吉天娇。
张柯同学的论文题目是“从杨秀珠案看我国海外反腐追逃措施适用”。通过分析杨秀珠案,发现在杨秀珠案中我国引渡制度遇到的障碍,再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导其对我国完善海外追逃措施的启示。
妥茜同学的论文题目是“从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角度审视我国核定征收制度”。通过分析《税收征管法》第35条第6项,发现实践中对“明显偏低”与“无正当理由”的界定不明确导致了许多问题,最后提出对提高征税机关核定征收能力的建议。
韩瑜瑜同学的论文题目是“税收法定原则在税收征管法中的缺失和完善——基于第35条6项的讨论”。从“广州德发案”引入,搜集了2014至2017年的关于《税收征管法》第35条第6项“明显偏低”和“无正当理由”的10起税收征收相关的案件,通过分析这些案件的判决结果,发现35条第6项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吉天娇同学的论文题目是“关于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思考”。她从我国《宪法》第56条、《立法法》第8条以及《税收征管法》中有关税收法定的条文入手,分析出我国税收法定原则在宪法和法律中的确立方面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
在个人汇报分别结束后,两位老师对同学们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点评。尹少成老师指出,同学们的论文都有许多值得肯定的地方,但是要注意摘要是文章的主要内容而不是论文的背景,还有在学术规范方面要注意脚注与参考文献的格式问题。陈磊老师指出同学们在安排论文结构时应当注意扣紧题目,不要随意为了篇幅添加无关的部分。
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们系统学习到专业论文写作的知识与方法,了解日后论文写作中出现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也使得同学们在与老师的分享过程中打开了学术研究视野,更加重视法学研究的严谨性、实践性。
(文:王成璋、郭家嘉、刘小源、吉天娇)
(图:王玮、谭雨佳、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