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下午,法学院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多学科视角下企业合规基本问题的探讨与争鸣”研讨会于博远楼406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活动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诗评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褚福民副教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合规专委会主任陈雄飞律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兼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白云山检察官参加。法学院张世君院长、尹少成副院长、陶盈副院长、李晓安、王剑波、何锦前、徐化耿、高洁、刘传稿、张兴、胡翔、杨宜菲等教师以及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第一环节 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成立仪式
本环节由研究中心主任高洁副教授主持。首先,高洁主任对参会嘉宾进行介绍,讲述了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成立的背景,并对各位专家的支持表示感谢。
张世君院长发表致辞,对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师资规模、专业特色、科学研究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感谢相关学者的到来与支持。
陈瑞华教授进行致辞,对首经贸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成立表示衷心的祝贺。陈瑞华教授指出企业合规体现了新型的社会治理理念,是多学科交叉的重要研究论题。他对研究中心未来的发展提出殷切的期望。
在研究中心聘任仪式上,法学院正式聘请陈瑞华教授为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的首席顾问,由陶盈副院长为其颁发聘任证书。
第二环节 主题研讨:多学科视角下企业合规基本问题的探讨与争鸣
本环节由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传稿副教授主持。
陈瑞华教授以“企业合规管理的两种模式”为题作主旨报告,聚焦目前中国企业合规的两种模式,即以管理为导向的合规模式与以风险为导向的合规模式,分别介绍了两种模式下合规的概念、合规的目标、合规的基础以及合规的覆盖这四个方面。陈瑞华教授认为,以管理为导向的合规模式是合规的第一步,但在此后还需要走向以风险为导向的合规模式,以便合规的有效进行。
廖诗评教授以“中国企业海外被诉的国际形势与法律应对”为题,从域外视角简单的介绍了中国企业面临的执法风险、诉讼和仲裁风险。通过美国强迫劳动技术博览会的实践,提出公司合作的新型合规模式。
陈雄飞律师以“合规含义的辨析”为题,主要论述了合规并不等同于依法合规、合法合规及风控。陈雄飞律师认为,依法合规推向民事领域需要给予特殊的奖励机制;合法合规之后还需要产生积极、勤勉、有效的效果才是合规;最后强调目前合规已经成为了国际上的重大议题。
褚福民副教授以“法院参与企业合规改革的基本定位”为题,指出了法院在企业合规改革中由被动走向了主动,并简单介绍了法院参与企业合规的具体司法实践,认为法院在企业合规改革中的作用体现在审查主体、确认主体、组织主体这三方面。同时指出了法院在企业合规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并进行了相关论述。
白云山检察官以“检察监督视角下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制度研究”为题,立足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合规案例以及相关指导意见的梳理,指出现行知识产权合规中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举措,以便构建完善知识产权专项合规有效路径。
王剑波教授以“企业刑事合规与我国的单位犯罪问题”为题,对单位成为犯罪主体的国际与国内发展历史进行了简单的介绍,认为企业合规有利于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对以往单位严格处罚的一种调和。他进一步指出单位犯罪后的犯罪附随后果的处理存在问题,值得研究。
尹少成副教授以“行政法上企业合规体系的构建”为题,介绍了企业合规在行政法领域的体现,指出了行政法上企业合规面临的挑战,并就企业行政合规提出了初步思考,从总论与分论两条路径展开探讨行政合规,认为企业合规前景光明,但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方共同推动企业合规的发展。
徐化耿副教授以“合规制度的公司法构造”为题,从公司法角度对合规制度进行讨论,论述了公司合规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并从公司自治的领域、主体履行等角度详细探讨了合规制度的公司法构建。
何锦前教授以“税法领域的合规实践”为题,谈论了税法领域中对企业的激励机制,并简单介绍了税法领域中已有的合规司法实践,进一步指出其在税法领域中对企业合规的思考:税收领域开展企业合规需要与其他领域区别,在合规时考虑税收领域的外部性、特殊性,从而作出相应的企业税收合规安排。
在自由交流环节,胡翔老师就“为什么是合规而不是合法”这个问题向陈瑞华教授请教,陈瑞华教授进行了解答。
最后,由张世君教授进行会议总结。他指出,合规是客观存在的,在破产法中合规也存在适用空间,把合规推而广之是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话题,并对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的未来发展表达了期望。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审核:孙明春 王漪鸥
撰稿:吴明艳
摄影:张佳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