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开设的全校本科生公选课《社会治理法学》(课程编号:1021171B)在博学楼632教室首次开讲。《社会治理法学》课程由法学院陈寒非副教授主讲,共计16个学时。授课内容包括社会治理法学的基本原理、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与启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接诉即办与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等,授课方式以理论讲授和实践案例教学为主,使同学们充分了解社会治理法学的前沿动态,提升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据悉,《社会治理法学》课程于2021年纳入本科生培养方案,主要面向大学三年级学生开设。此次开课是法学院积极贯彻落实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意见》将社会治理法学纳入加快发展的法学交叉新兴学科之首。2023年以来,法学院积极筹建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团队,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和学科体系布局,巩固优势、突出特色,紧扣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战略,立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推动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
授课教师简介:陈寒非,清华大学法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法理学教研室主任、法理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方向),长期深耕社会治理法学研究领域。曾在《清华法学》《现代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及重要报刊上发表文章40余篇,出版有《讨个说法:礼法传统中的“细故”纠纷解决机制》《村规民约论》《中国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实践路径研究》等专著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多项,学术成果获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一等奖、第三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二等奖等奖项。主要学术兼职有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习惯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区域法治发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等,入选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2017)、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202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2017)、“后备学科带头人”(2021)、北京市国家治理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2023)、“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