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下午,我院在景明园宾馆举行了“改革开放40年系列之一:中国法治的回顾与前瞻”主题研讨会。与会嘉宾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邵方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林艳琴教授、北京行政学院鄂振辉教授,以及我院的部分老师。会议分两个单元进行。
第一单元由我院院长喻中教授主持。他首先对与会校外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谢意,并简要阐述本次研讨会的主旨和背景。
叶林教授首先发言,他主要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商法的成就、不足及展望,将改革以来中国商法制度的发展细分为四阶段,他分析了每个阶段商事立法的立法成就、立法特色和不足之处,并展望商法制度的未来走向,即未来中国要建成以企业经营规则为基础的商法体系。
张世君教授在介绍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破产法变迁时指出,改革以来中国破产法变革的总体趋势是“市场化”、“体系化”、“科学化”,现行破产法虽相对完善,但尚存缺陷,有待于在现有道路上走得更远。
曹明德教授基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来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环境保护法的发展。他认为,从1978年至2012年中国环保法治进程总体缓慢,但十八大以来,环保法律日臻完善。他重点介绍2014年环保法的修改,突出“环保执法权加大”和“公益诉讼制度”等立法亮点,强调未来立法应在“基本原则”、“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贯彻生态文明路线”等领域有所突破。
鄂振辉教授指出,改革以来中国法律的本质由专政工具转变为公平、正义的规则,而司法和行政的每项改革也无不彰显着公平、正义的价值,这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目标。
在评议和与谈环节,王德山副教授逐一点评了四位学者的发言,他高度概括四篇报告的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得出“改革带来法治的全面进步,法治进步造福全体民众”的结论。陶盈老师则称赞了四篇报告的深刻性,并结合自身专业,介绍了改革40年来民事基本法的演变规律。
中场休息之后进入第二单元,本单元由我院党委书记米新丽教授主持。
邵方教授向大家介绍“儒家思想对西夏法制的影响”,她认为,西夏法制从立法指导思想和具体制度制定都体现儒家的纲常伦理、尊君孝亲、德正慎刑的思想,其与中原法律制度精神一致。
林艳琴教授回顾和展望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高度肯定了40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成就,也指出几点不足,如没有订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家庭法以及系统的“监护监督制度”等。
翟业虎教授谈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问题”,他梳理了我国法律不同时期对同性恋婚姻的不同态度,提议借鉴法国“民事契约结合模式”和丹麦“注册伴侣模式”将我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郑文科副教授发表“从自由到更自由”的主题报告,强调改革以来限制人们自由的因素愈发减少,未来人们的自由范围会随着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有所拓展。
张娜老师介绍了民间音乐的著作权保护,主要述及“民间音乐的可版权属性”和“民间音乐著作权保护建议”等论题。
在本单元的评议和与谈环节,尚琤副教授认为五篇报告特色鲜明、见微知著,逻辑性强,且道出了很多发人深思的学术问题。陈磊老师则高度评价五篇报告的学术价值,总结出每篇报告的新颖之处。
会议最后由张世君作总结,他呼吁每个学者应以纵深的历史眼光来审视改革开放,审视改革中的每一项变法,学者个人在改革大潮中虽渺小,却要有历史责任感,学术共同体须用深入的思考和有效的研讨来回应时代的需求。
这次会议是我院的举办的一场学术盛宴,它不仅激发全院教师坚持用发展的、历史的逻辑省思自己学科领域的历史变革,而且搭建了本院教师与校外知名学者亲密互动的平台,既增进了交流,又展示了自我,更利于促进法学院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
(文:孙天承,图:李春媛、吴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