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5日,财税公益诉讼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一力承办。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学者、法官和检察官、律师等齐聚一堂,围绕财税公益诉讼法律实务、法学理论以及司法制度优化等内容展开讨论。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序中主持会议,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晓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世君作开幕式致辞。
周序中教授对在座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阐述了开办本届财税公益诉讼研讨会的学术目的与现实意义,高度肯定了本届研讨会举办的必要性。他还提到如何理解财税公益诉讼,如何在具体实务中运用财税公益诉讼解决问题是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周序中再次重申本次研讨会的美好愿景,对于接下来各位嘉宾的思想交锋表示期待,并祝福本次财税法公益诉讼研讨会能够圆满完成。
李晓民教授进一步对财税公益诉讼研讨会的必要性作出深入阐释,明确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确保公权力依法行使,致力于解决侵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坚持要在诉讼法的基础上把握好公益诉讼的切入点,探讨在实务中如何更好地运用公益诉讼解决现实问题。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评价引领,提高司法水平。最后,李晓民教授追本溯源回顾国家法官学院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联合探索,“生成”本次研讨会的来龙去脉,承诺国家法官学院在未来继续加强公益诉讼研究力度、培养力度,构造财税公益诉讼领域高水平司法队伍,加强与首经贸法学院等机构共商共建。
张世君教授预祝本次研讨会能够圆满举行,对各位远道而来的专家表示感谢。他表示财税法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并存,是十分值得研讨的前沿问题。张院长为嘉宾简要介绍了首经贸法学院的办学历史,本院经济法作为传统优势学科的荣耀,新近成立的首经贸财税法研究中心等。最后,他邀请各位专家畅所欲言,秉友谊第一充分交流。
论坛的第二单元是两个“个案研讨”环节,共有4位嘉宾进行演讲,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一处副处长曹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单民进行主持。
讨论的第一个案例是“兰州市检察院诉兰州税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兰州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房怀国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办理经过,为与会嘉宾呈现了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及法律的考量。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李志霞围绕“检察院诉税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主题作了发言。就财税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审理环节中涉及到的问题提出意见,进行讨论论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张惠娇发言的主题是“关于财税公益诉讼的实践与思考”。她就行政公益诉讼违法现象隐蔽,违法后果纠正恢复困难、检察机关撤诉困难,公益诉讼执行困难等现实存在问题进行评述。
讨论的第二个案例是“检察院诉粮食局、财政局案”,福建宁化检察院检察长郭建武就“检察院诉粮食局、财政局案”做主题发言。他围绕具体案情,诉前过程、诉讼过程,案件结果及社会反响、案件意义、线索发现、办案体会等方面讨论案件,就其中双重行政主体责任认定、是否全面履职认定难、将县财政局列为共同被告存在诉讼压力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在本单元的提问环节中与会嘉宾十分踊跃,就主持人曹阳副处长回答了公益诉讼立法,修改的争议问题,她讲述了《行政诉讼法》公益诉讼条款的历史,“国有资产”到“国有财产”文字上的变化原因等。兰州铁路法院两位法官也回应了如何明确举证责任、诉前审理如何认定行政责任、行政机关超出执行期限应该如何处理、健全财税法律体系,私权与公权的界限及其社会意义等前沿争议问题。
第三单元的主题发言由《法学杂志》编辑部副编审刘宇琼主持,本单元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与中央民族大学熊文钊教授两位学者作为学界代表阐述意见。
施正文教授以 “当前我国税务行政公益诉讼若干问题分析”为主题,就财税公益诉讼与国际实践中的纳税人诉讼制度的辩证关系做发言。施教授探讨了两者存在的共性与差异,得出了财税公益诉讼与纳税人诉讼共性大于个性的总评价,都是公益诉讼。纳税人诉讼属于特殊行政公益诉讼。施教授还指出财税公益诉讼刚刚成立,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不能替代纳税人诉讼。未来的行政公益诉讼要赋予纳税人以个人名义起诉的资格,扩大审查范围,逐步向纳税人诉讼开放发展,使公共利益更好获得保障。施教授的发言高屋建瓴,使在座嘉宾受益匪浅。
熊文钊教授则围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实践运行与完善”,对会议内容焦点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解。他从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运行司法实践出发,点明问题、概括特征,并给出有关于在法律实务中具体运行的可行性建议,具有可观的参考价值与指导意义。
本单元与谈人环节,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贾小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滕祥志,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检察官李楠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对与会主体财税公益诉讼提出各自的理解与看法,在思辨交锋中共同加深了与会各方对于议题本身的理解,推动本次研讨会积极向好发展。
第四单元主题发言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晓安主持。李晓安教授对上午的整体议程做出总结,统合上午会议得出的共识与分歧,为下午会议的进行做出提纲挈领的铺垫。
本单元由代替邳州检察院检察长徐炜的蒋靖静副检察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翟继光、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王锐进行主题发言。
蒋静副检察长结合自身经验,从司法实践的两个案例出发围绕案例中的焦点争议、对实践中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边界及司法监督问题进行阐述分析。翟继光教授以“财税公益诉讼的边界”为题,从法经济学角度考虑,指出检察机关可在民事公益诉讼和民事抗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对于财税公益诉讼的具体实施提出个人观点。王锐副教授以“涉税公益诉讼引发的治理协同思考”为题,从治理行政诉讼重大意义、现行人民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看对税务公益诉讼的借鉴、行政公益诉讼治理思路三个方面论证主题,对当前财税公益诉讼提出改进建议。北京工商大学教授郝琳琳、外交学院副教授张春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尹少成、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检察官刘长江以及来自沈阳的律师代表作为该单元与谈人参与讨论。对三位演讲人的演讲内容给予条理性的反馈与感想,其中对自由裁量权、诉讼程序、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给出针对性的看法与解决思路,极富建设性。
第五单元主题发言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教授主持,广州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主任张学干、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家税务总局法律顾问王家本、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检察官王笑男作为演讲人主讲本单元内容。
张学干主任以“检察机关提起财税公益诉讼实践的反思”为题,站在税务部门的立场,从当前实践中的财税公益诉讼造成的问题出发,建议审慎使用财税公益诉讼,呼吁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司法谦抑性,对有关案件增加了解,使公共利益保护得到进一步完善。
王家本律师则以“税务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全覆盖的背景下对检察建议的回复与完善建议”为题,自中性角度提出辩证思考,就自身经验出发,对实践中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建议。
王律师重点谈及刑事和公益诉讼衔接问题,为研讨会提供新思路、新方向。
王笑男检察官围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领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这一主题,从检察部门的立场出发,明晰公益诉讼本身概念,介绍当下公益诉讼的法制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具有极高的启发性与指导价值。该单元参与讨论的与谈人是西北政法大学席晓娟副教授、合肥学院管理系吴晓红副教授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贺燕老师。三位与谈人各自对三位主讲人的内容进行回馈点评,并根据自身所学提出自己的意见。对公益诉讼其中的几个困惑进行思考与解读,对行政部门与财税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给出了辩证性的观点。
本单元设置自由发言环节,嘉宾对于实务问题抒发自己的看法,充分交换了彼此的观点。对税收法定,各部门协同、公益诉讼问题的解决方法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5月25日下午四时三十分许,研讨会进入到闭幕式环节,闭幕式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何锦前主持,周序中教授致闭幕辞。周教授对一天的会议议程作出总结,认为研讨会十分充实、高效、专业,对于其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给予很高评价,并再次感谢各位嘉宾在炎炎夏日仍然不失思辨,为推动公益诉讼前沿发展所作出的共同努力。
本届财税公益诉讼研讨会就此圆满落幕。来者皆是客,思辨见真章。我们诚挚期待下一次群贤毕至齐聚丰台花乡的美好时刻。愿财税公益诉讼研讨会学术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