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
喻中
(2013年7月2日)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家长,亲爱的2013届研究生同学们: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今年的本科生毕业典礼与研究生毕业典礼分别举行。6月29日,我们法学院在这里举行了2013届本科生毕业典礼。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13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我在本科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是:“做一个有信念的法律人”;在今天的研究生毕业典礼上,我要讲的主题是:“饱满人生,十大关系”。从首经贸法学院毕业的研究生,无论是法学硕士还是法律硕士,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我都希望,你未来的人生都是饱满的、丰沛的。就像一棵枝繁叶茂、刚健挺拔的树,总是要吸取阳光,吸取雨露,收天地之灵气,汇日月之精华。饱满的、丰沛的、健全的人生,也应当兼收并蓄,博采众集。注意以下十大关系,或许可以让你们的人生更加饱满。
一是读书与耕田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讲究的是“耕读传家”,这样的观念到现在仍然没有过时。多年前,在一对新人的婚礼上,我把贾平凹拟的一幅对联转赠给两位年轻人,上联是:一等人忠臣孝子;下联是:两件事读书耕田。这里的忠臣孝子,不必妖魔化。这里的“忠”,是强调对国家的责任;这里的“孝”,是强调对父母的感恩之心。昨天生效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规定,不经常回家看父母的,算违法。这就是忠臣孝子的现代意义。但是,更重要的两件事,则是读书与耕田。耕田,是指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把田耕好了,把本职工作做好了,就有饭吃。但是,这仅仅是一个较低的要求。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读书。只有通过读书,持续不断地读好书,才可能提升自己的眼界与胸怀,才可能达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才可能找到生活的意义。
二是原则与灵活的关系。法学院的研究生应当具备一项基本的技能,那就是把法律运用于实践,这是一门艺术。这门艺术要求你们一定要讲原则:讲法律原则,讲法治原则。但同时,也要有足够的灵活性。因为社会生活是千变万化的。只有原则,没有丝毫的灵活,就会“折断”,实际效果就不会太好。但是,如果太灵活,丢弃了原则,那就更危险:你就会成为一滩软泥,没有棱,没有角,甚至根本就不能成形,也站立不起来。因此,只有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才可能游刃有余地驾驭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
三是理智与激情的关系。经过三年的研究生训练,你们应当是理智的,在工作中不能冲动,不能感情用事,不能让情感压倒理智。但是,另一方面,饱满的法治人生也没有必要全面放逐激情。如果没有激情的支撑,琐碎的法律事务,会让人一天天感到困倦,甚至厌烦。正是追求公平正义的激情,才可能给平凡的法治实践增添亮色、增添动力、增添信心、增添勇气。这就是理智与激情的辩证法。
四是政治与社会的关系。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法律人、法律机构,都深深地镶嵌在政治与社会之中,任何法律问题,都包含着政治的成分、社会的成分。没有与政治、与社会无关的“纯粹法律问题”。因此,法律实务不能脱离政治与社会。换句话说,你们既要表达对于法律的忠诚,同时也要表达对于社会的忠诚。这就意味着,一个成功的法律人既要有法律素养,但同时还要有政治素养,还要有社会关怀。上个世纪20年代末期,举世闻名的吴经熊在上海做法官,他有一句广泛流传的名言:“法律是本法庭唯一的偶像”。这样的话虽然在学界赢得了很多喝彩,其实是一个相当理想化的命题。
五是儒家与道家的关系。你们要追求饱满的人生,还要回归传统中国的两大传统:儒家与道家。儒家治世,儒家生活是伦理化的现实生活;道家养心,道家生活是艺术化的精神生活。儒家安顿此岸世界,道家安顿彼岸世界。如果说,西方人一手拿着法典,以之保护自己的权利;一手拿着圣经,以之慰藉自己的心灵,那么,传统中国人则是一手拿着儒家伦理,以之兼济天下;一手拿着道家艺术,以之独善其身。处于转型时期的你们,有必要同时汲取这两大思想传统,在儒家与道家之间保持平衡,做到张弛有度。6月29日,在清华大学发表演讲的朴槿惠总统,已经对这样的儒道兼修,给予了再三的致意。按照朴总统的经验,儒道兼修是成就饱满人生、刚健人生的门径。
六是过度与不及的关系。“过犹不及”,这就是“中庸之道”。大家不要嘲笑“中庸之道”。“中庸之道”虽然带有一个“庸”字,但并不是现在所谓的“庸俗”的意思。“中庸之道”的核心在于适度,恰到好处,告别偏执,不走极端。孔子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这种在两端之间求索的东方智慧,应当转化成为你们的法律智慧、政治智慧、生活智慧。一个成功的法律人,应当对这种圆融的东方智慧,给予足够的尊重。
七是法与人的关系。你们走出法学院,作为法律实践者,不能“见法不见人”;在处理法律实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人、要研究人。要注意人性。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要注意到人性的两面性、复杂性。没有善的一面,法治就没有可能;没有恶的一面,法治就没有必要。要注意人情。以前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法律总是无情物。但是,这种观念是片面的。法律也要尊重基本的“人之常情”。智慧开花,融情于法,也许是一个更高的标准。要注意人伦。法律不能违背基本的人伦关系。譬如传统中国的“亲亲相隐”,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法律经验。
八是真与善的关系。两者的关系实际上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强调明察秋毫,主张以事实为依据,体现了真之追求;道德强调隐恶扬善,抑恶向善,体现了善之渴望。你们作为法治建设的新生力量,当然应当求真,但是,真与善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如果能够在求真的同时,能够兼顾善的目标,当然更值得期待。
九是知与行的关系。你们都知道陶行知先生,他的名字是对你们的一种提醒,那就是要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知难行易,还是知易行难,是中国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有的人见多识广,似乎什么都知道,但缺乏行动能力,不能把事情做成,他的知是浮泛之知,并不是真知。还有的人动手能力似乎很强,也很精明,但如果缺乏真知,没有远见,没有洞察力,他的行为就可能偏离正道。这样的人也是走不远的。譬如生产地沟油的奸商,他造假的手段似乎很高明,但终究是不成气候的。只有知行合一的人生才是健全的人生。
十是学与术的关系。有一个词叫不学无术。你肯定不愿意成为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但是,我要强调的是,学与术是不同的,学是对原理的探究,术是实践的技术。譬如,解剖学是学,医疗术是术;浮力学是学,航海术是术;法学原理是学,怎样写判决书就是术。按照梁启超的解释,学是术之体,术是学之用,两者不可分割。虽然你今后从事的工作是法律实务,但希望你不要忘记支撑技术的原理。“学”是基础,只有把“学”这个基础扎得很坚实,你的实践技术才可能达致卓越。我希望你们都是做法律实务的高手,但你们要明白,没有学理的支撑,你就只能是初级工匠。有学理的支撑,你才可能成为工艺大师。不学则无术,请注意学与术之间的因果关系。
以上十大关系,是我为你们写下的毕业寄语,也是交给你们进入社会的十条锦囊妙计,说是葵花宝典也可以。请注意保密,请勿外传。希望你们各取所需,成就自己的饱满人生。希望你们飞得更高、走得更远。请记住,无论你们在哪里,我们始终都在这里。我们会一直凝望着你们渐行渐远的背影。你们的背影会把我们的目光拖得很长,无限长,长到难以丈量。在你们前行的漫漫路途中,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天,如果你们感到后背上袭来一股温热,或者是烁热,甚至是滚烫,那么,请不要多虑,也不必怀疑,那是首经贸法学院热切注视你们的目光。
永远祝福你们,首经贸法学院的学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