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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发布时间:2025-12-11

一、招生方式

  2026年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收。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条件选择一种招生方式报考。考生的本科或硕士学位中,需至少有一个为法学或经济学学位。

   二、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及录取的基本规定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此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在校期间修读的必修课平均分不低于80分;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并且在提交硕博连读申请之前至少正式公开发表1篇中文C类期刊论文。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报考条件

   1.以下两类考生可以选择“申请-考核”制报考方式

   (1)2026年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生)(以下简称“应届硕士毕业生”);

   (2)高等院校专任教师(以下简称“专任教师”);

  2.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申请-考核”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发布的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报到前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硕士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原则上应为80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补考记录;

   (3)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在英语类国家或地区留学一年以上;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独立、署名第一或以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中文B2类期刊(含来源集刊)或2篇中文C类期刊论文。

   3.专任教师报考“申请-考核”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录取前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1年9月1日之后);

   (3)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4)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我校科研处认定的省部级(含)以上课题,并在我校认定的中文B2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中文B1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三)普通招考考生的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考生的学历学位条件需满足下列之一:

1.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

3.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 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报到前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 拟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全日制定向考生,应至少独立、署名第一或以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3篇中文B2类期刊(含来源集刊)论文。

   本细则未尽事宜请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规定为准。  

   注:

1. 本细则内的中文B2类期刊和中文C类期刊,以现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期刊目录》目录为准。

2. 因期刊目录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因此,以论文正式刊登时的期刊目录认定该论文之级别。

法学院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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